二月份在某服务社邮寄了一个gucci包包,当时是申通业务员不在现场,服务社的人让我把邮寄的东西放在那里,因为里面的东西比较贵重所以我仔细叮嘱包装要好一点。后面业务员来揽收了快件,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没有对我进行风险告之的义务,所以包没有保价。结果邮寄的物品在业务员送去公司的路上丢失。事后快递公司只给我进行200元的赔偿,因为我没有进行保价。而我并不知道邮寄的东西需要保价才没有保价。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业务员原价赔偿吗?
2024-08-29 02:2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寄送的物品属于易损或者价值较高的商品,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是否需要投保,并且应该告知消费者可能发生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的包裹在运输过程中丢失,而且您事先并未就是否需要投保及相应的赔付方式进行协商,因此快递公司仅给您提供了200元的赔偿,这显然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以获得更公正合理的处理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