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12年了,孩子判给前夫后我检查出不能在生育,所以一直没有再婚,平时我想孩子了,孩子放假期间我可以去他们家短住陪伴孩子吗?我老了后可以回到孩子身边接受孩子的赡养吗?
2025-11-26 23:25您与前夫的离婚案件已经历时多年,并且孩子被判给了前夫。在此情况下,如果您想和孩子团聚并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短期探访。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在孩子放假时前往他们的住所进行短暂的停留。这样既可以满足您的需求,也可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长期居住。考虑到年龄因素,建议您尽早考虑将子女视为自己的法定继承人,并开始计划如何安排晚年的生活。这包括寻找养老设施或社区支持,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得到妥善照料。 共同生活。如果条件允许,您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与前夫一起生活。这需要双方达成共识,但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利益,并考虑对家庭成员的关爱和责任。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前夫不同意您的想法或者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请求,以获得对子女的监护权或抚养权。同时,也要准备好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或挑战。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最佳方案。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法律事务的问题,最好直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