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孩子在补习班和同学打架,对方孩子先动手把我家的孩子眼睛和眼眶都打肿了,我家孩子手里握着笔的情况下进行反抗,把对方孩子脸部划伤了。颧骨部位缝了五针。现在孩子已经拆线了,医生说没有大问题,孩子小,伤疤会过几个伏天就会慢慢长平。前期医疗费一共1200元。经补习班老师和家长反映的情况看,打仗是对方孩子的责任,但是毕竟我家孩子处于防抗把对方孩子的脸划破流血了。从孩子受伤到拆线,我一直都有去医院陪同,而且受伤第二天,我又买的营养品去看孩子。现在家长提出想给孩子治伤,后期美容贴膏大约费用6000元。我想知道我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因为是在上补习班期学校是否有责任。按照责任划分,我应该承担的百分百是多少?
2025-02-12 21:44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受到他人伤害,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首先,关于您的责任比例,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您是否尽到了监护人的职责。如果您的孩子在受伤过程中遭受不公正对待,或者您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事件的发生,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您对事故的影响程度。例如,您是否在孩子受伤后立即采取行动,是否购买了治疗用品等。 其次,关于学校的责任,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义务,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建议您与补习班的老师和家长沟通,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以便合理分配赔偿金额。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