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61岁,家住锦州,来沈阳打工,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和屯子人一起出来维修自来水管道!4月19日下午5:20突发脑出血,目前没有生命危险!我想问下,工地的老板有责任出些医药费吗?
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如果您认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您愿意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请尽快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建议您在起诉前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工资单、工作证等,以便于法院支持您的主张。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