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妻子在20岁的时候跟她前男友有个一个女儿,但是因为没办理结婚证就没上户口,现在他们分开了,女儿是我们在养,但是现在就是出生证明是男方的姓,我想改,可以么?
2024-09-08 11:5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指导。 首先,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女的抚养权通常归双方父母共同享有。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已经协议好由您一方负责抚养孩子,那么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户籍登记到您一方名下。不过,在进行这一过程中,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其次,关于孩子的姓名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姓名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的原则。因此,若您的孩子想要更改姓氏,必须征得其生父或生母同意,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都应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