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王律师,我问一下,我在央企上班,,一年到头,礼拜天正常上班,礼拜天给加班换休,20元午餐费,不给加班费,我拿自己加班休息4天,中间有一个星期天我没有来,单位领导还在一个季度和超产里面扣我390,他们说我5天没有来,领导这样说对吗?我是他儿子,因为我父亲因右眼睛7级公伤,看不见,我看父亲心里不舒服,我心里不舒服,才帮父亲问一下,王律师,谢谢
2024-09-08 13:27尊敬的用户, 您好!关于您在央企上班的情况,您的工作安排似乎存在一些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法定休息日,并享有适当的补偿。如果您确实有需要加班的情况,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至于您提到的“礼拜天正常上班”、“不给加班费”及“超产扣除”等说法,如果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能构成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同时,作为您的儿子,您也有责任帮助您父亲维护合法权益,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保障您父亲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避免不必要的纷争。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