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价值一亿元厂房,以三十年使用权入股乙公司,我除了收获股份分红外,可向乙公司要房产折旧费吗?
2025-07-30 16: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厂房是以三十年的使用权进行投资入股,并且您作为股东获得了股份分红,那么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您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房屋折旧费。通常情况下,如果您有权获得房屋折旧费,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则乙公司有权利拒绝支付。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当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厂房使用年限、折旧费用的计算方式等。这样可以避免未来纠纷的发生,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总之,建议您与乙公司协商并明确相关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