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天津户口,合同上承诺3个月下不来退全款,现超了5个月,对方只愿意退除去8个月社保的钱剩余的钱,说8个月所交的社保也算全款之内
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违约责任条款,即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款项,并且对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关于超出期限的部分,一般而言,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超出期限的费用不应被视为全款的一部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只愿意退还除8个月以外的社保费用是合理的。但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双方的具体协议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决定。 在此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