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车主全责。伤者骨折。咨询误工费赔偿标准,难点是:伤者过去3年一直在活在国外工作,没有国内和国外纳税证明,事发前一周刚刚离职回国,请问误工费补偿是按照过去3年或过去3个月平均工资,还是国家城镇人口工资标准补偿? 如果诉讼有多大几率获胜,谢谢
2025-03-05 18:0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在我国境内,则应适用我国的法律法规;如果事故发生在我国境外,则应适用事故发生地国的相关规定。 对于您的案件,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是否可以将伤者的误工费作为一项赔偿请求。在很多情况下,误工费是指因受伤而无法从事正常职业活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中,即使受害者有合法的工作,也可能因为事故而暂时无法继续工作,因此可能会产生误工费。 关于赔偿标准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具体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鉴定意见,计算受害人的误工天数。 误工收入。受害人所在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或者基于其行业特点制定的标准。 工作年限。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的实际工作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误工损失为依据,而不是仅仅依赖于过去的收入情况。同时,由于您提到伤者在过去三年里一直在国外工作,并且已经回国工作了不到一周,这可能会影响到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至于诉讼胜诉的可能性,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法院对案件的理解等。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