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帮我姐咨询下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我姐和他老公现已经领了离婚证.在领证时男方口头答复财产四六分!但没有财产公证!他们的财产有现金17万和一套房产!那套房子还没得房产证!还在办理中!首付是男方的!剩下夫妻共同还的!现在男方反悔了说房产是婚前财产说女方拿现金!请问该如何争取!如何分割财产?
2025-01-16 03:16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时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离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地分配这些财产。 关于现金部分,如果你们在婚前就已经存在,且婚后并没有增加或减少,那么这部分应该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现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比如购买家具、电器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房产,如果你们是在婚前就已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则该房产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共同还贷,或者房产证上登记了你们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请专业人士进行评估,确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在协商的基础上,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您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最终判决结果不利于您的权益,可以考虑申请上诉。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一定要确保自己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