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我44岁,我与厂里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给了补偿金。以后几年的保险能挂在厂里交吗?
3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您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应当转移到新的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因此,建议您将个人社保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账户及时转到新的就业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并按照当地社保政策规定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工作单位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可以在新单位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具体来说,如果原工作单位愿意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则您可以继续在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原工作单位不愿意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则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 最后,关于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您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所以这些保险项目可能无法继续由原单位为您缴纳。但是,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和社会医疗补助金。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