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我和我丈夫结婚登记前,他父母全款买的,购房合同上面写的公公名字,我今天刚刚知道这个房子和我们夫妻没有一点的关系!(不过我的公公婆婆,之前也说等办房照的时候,会写我们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因为还要2.3年才能办房产证,我现在想要让我公公婆婆,给我们写一个房屋赠予协议,以保证这房子以后,就是我们的了! 我想问写了房屋赠予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具体应该怎么写? 或是其他的方法?
2025-04-04 20:03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疑问。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在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否则该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虽然您提到的公公婆婆可能有意在房产证上加上您的名字,但这种行为并不能改变房产原本的性质。即使他们愿意签署一份赠与协议,也无法改变房产的归属问题。 如果您希望确保房产归属于自己,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购房时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在未来能够获得房产证后,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房产所有权人姓名。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房产为自己的财产,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