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没人带,去不抚养的一方长期居住,但原抚养方还是给抚养费可以吗
2025-10-22 01:50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一方不愿意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关于长期居住的问题,这通常是指非直接抚养方是否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如果非直接抚养方确实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他/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并且应当尽可能地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对方没有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只要他/她在经济上能够负担起抚养费用,仍然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抚养义务。 因此,如果你认为对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