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老公和小三的短信记录违法吗?
2025-03-21 22:5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因此,您所描述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建议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的信息,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