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侵犯名誉权的问题。爸妈在小区捡废品堆在过道,因为四户只有他们一家居住,所以可能有点乱,但在隔壁人家的劝说就没怎么堆放。近几天因下雨没及时处理,便拍照传业主群里,大家议论纷纷,未经我的许可把我的微信发群里,还上传照片,但是群里并没人承认,请问我可告其侵犯我的名誉权吗?
1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人格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寻求调解。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寻求解决办法。 申请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在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裁决。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记住,在维权过程中,要保留好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