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检查出怀孕,当时医院说需要卧床保胎,跟公司沟通后公司同意请假,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我可以请六个月的产假,期间公司会帮我支付社保费用,我自己部分自己出,六月中旬孩子胎停了,稽留流产,跟公司沟通后,说好7月3日上班。但是7月2日暂时十点半才告知我,公司不再与我续约,补偿我一个月工资(本来一个月工资是3400,只给了我1200多,也不清楚原因),这个公司我是2015年7月21日入职,第一次合同签了一年,合同到期后并没有组织我们重新签,而是用重拟合同的借口拖了将近一年。我想问,公司这样开除我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1-06-2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