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我开车在道路上与一辆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左转蹭到我车尾倒地。 后续报警,经交警协调,出具了交通责任认定书,我们双方都同意调解并且签名了,我也做出了赔偿。双方对协调无异议。 现在对方反悔对赔偿不满意,一口咬定伤者是聋哑人,没权利签责任书,要我继续赔偿。 请问 1.聋哑人可以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书吗?协议有效吗? 2.因为事先双方协调好,伤者不去医院检查,我自行垫付了医药费误工费等等共计1200元。这一部分保险公司是赔付的。但是后续如果检查出问题需要垫付资金,请问这一部分保险公司赔偿吗? 3.如果对方对赔偿或认定有异议,对方有权利反悔吗
29天前一、关于聋哑人的签字能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聋哑人在签署任何文件时,只要其具备相应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是可以进行签字的。 二、关于协议的有效性。 您与对方就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并且双方签署了书面协议,这是有效的民事合同。即使后来对方提出质疑,认为伤者无法签字,但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三、关于后续检查费用。 如果后续检查发现伤者确实存在伤残或者需要治疗,这部分费用应该由对方承担。这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应对此负责。如果您已经先行垫付了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要求退还。 四、关于对方的权利。 对方有权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有权反悔。除非您未能履行协议中约定的赔偿义务,否则您不应被要求继续赔偿。如果您已按照协议支付了赔偿款,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则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