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伤人,有交强险和第三者100万,交警判定我主责,现在伤者花费3万,保险公司说我要自费承担15%非医保部分用药大约4500元,请问合理吗?是不是应该先扣除1万的交强险后,其余部分再分摊非医保部分呢?
29天前首先,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如果您的车辆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则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向对方赔偿。 其次,对于非医保部分的费用,通常情况下是不纳入赔偿范围内的。因此,即使您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也不能从交强险中直接扣减。除非该部分费用已经由您自己支付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最后,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要求的非医保部分药品费用过高,可以考虑与保险公司协商,看是否能降低该部分费用。同时,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