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月份买了一套金额为76万的二手房 134平 合同上写的是76万 但是到过户的时候 卖家突然加价 多要了2.5万 而且一直在搅泥 我就先答应了他 一共首付是44万 贷款32万 前几天贷款下来了 要是按照合同的76万来说 我不欠他的 但是他多要的2.5万 打了一欠条 欠条上面写的大致是这种格式 今欠XX(卖家)小区地址 房款25000元整 欠款人 日期 按的手印 现在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了 过几天交房子了 要是他多要的那 25000元 我不给他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18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卖方之间的纠纷涉及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总价为76万元,并且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认该价格,则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关于额外要求5万元的问题,由于您并未在合同中同意或认可这一增加的费用,因此卖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退还多收的款项并赔偿因违约给您带来的损失。 至于房产证上的姓名问题,即使房产证上已显示您的名字,但如果您认为该笔款项属于不当得利,您可以考虑提出异议或者起诉卖方主张返还该款项。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结果可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的法律法规、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谈判等。 最后,请确保在任何交易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行法律审查或采取行动时使用。如果您对具体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更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