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甘肃省煤田地质局白银平川一三三队农场承包种地二十年了。住农场房子,现在单位搞改发。现在说房子危房。我们自建是危建。单位强行拆除了,还打伤人住院。强行拆除时没有地方政府任何执法机关。他们叫的是一村村长和单位员工,还有外面人。对我们没有补偿按址。现在恳请贵机构指导说一下。他们合法吗,我们违法了吗。
2025-11-29 06:43您的描述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内享有土地使用权益,并对所使用的土地依法享有管理权。对于个人住宅,其产权归属通常由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转让、出租等行为。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导致的土地使用权被侵害,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 调查清楚事实情况,收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证明文件等。 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请注意人身安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尽量避免激化矛盾。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请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