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财务岗位,现一岗多职。公司无买社保。已提前三个多月通知辞呈,但一直无安排交接,老板要求我自己招人来交接,这样是否合理。我是否能离岗不去上班
22天前在处理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时,您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并确保您的离职过程是公正和合法的。 首先,建议您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公司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认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或政策允许员工在未完成工作交接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如果存在这样的规定,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正式渠道提出离职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补偿金或其他福利。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合同,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来确定您的权利范围。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因个人原因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通知。 最后,为了防止未来的纠纷,建议您保留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会议纪要、邮件往来等。这些资料可以帮助您证明您是在正常履行职责期间被解雇的,从而为后续的维权提供证据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决策,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