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人一起开了两间店,出资方式是我拿出一间店,乙拿出一间店,丙出装修费和伙开了一个两间门面的店。现在乙的房子房东收回了,成了一间店,请问一下现在乙还算股东吗
22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对合伙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且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则被视为合伙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乙失去了原房屋的所有权,只要他仍然能够独立地管理其在两家商店中的股份,那么他仍然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乙不再参与店铺的日常运营或者不履行作为合伙人的义务,那么他的身份可能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乙的行为导致合伙企业受损,他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乙决定退出合伙关系,他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相关的财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