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我的名字。首付是分期付的,付了三四万,房贷还了两年,现在要交钥匙了,需要把剩下的八万多付清,他们家人一点办法都不想,我想问如果现在我借钱把剩下的钱还清,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2025-02-14 00:4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配偶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所有权,都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关于您的债务问题,如果您在购房时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并且已偿还了部分贷款,那么剩余未付款项(即八万元)可能被视作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债权人提出分期还款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 至于离婚时房屋归属的问题,具体处理方式将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一般来说,除非有明确约定或特殊原因,否则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避免未来产生争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决定房产的归属。请记得,任何法律建议均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适用,具体情况还需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