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结婚四年了,至今沒有生养,男方不要了,还要向我和女儿要二十万元,说是这两年看病花的钱是十万,财礼八万元,还有其他的,我只挪了他们两万元,退给他们一万,有二十多人作证,不要我女儿不到一个月又把我女儿告上法院,下个开庭,请问我们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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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您与您的女儿进行深入的沟通和理解,了解她的想法和需求。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此案,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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