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和有家男友同居10年。他材料顶了一栋房子 方照是我名。现在他还能要回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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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属于所有人所有,即使存在共同居住的情况,也并不影响所有权的归属。因此,您所提到的“方照是我名”并不能作为要回房产的理由。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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