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我不答应,我现在流产三个月,他让我搬走,我不愿意,他说房子是他妈妈名下的,他搬走,让我找不到,这算遗弃罪么?我能起诉他赔偿么?
2025-03-03 09:00首先,请注意“遗弃罪”是指故意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导致他人处于危险或贫困状态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伴侣正在共同生活,并且有孩子,因此您不应该被归类为遗弃者。 其次,如果您怀孕期间因为家庭矛盾而被迫搬家,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一种紧急情况,需要特别的照顾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申请保护令来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最后,关于财产的问题,如果房屋是您们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对方将房屋转让给您或其他人,以解决纠纷。然而,在没有明确协议的情况下,您需要证明房屋属于您一方的所有权。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