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叫我朋友维修空调,有安全隐患,在维修中摔伤重度残(1级),在医院治疗一个多月了,花费了20多万元,厂方才给三万元。
回答数:881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朋友因此受伤,您作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649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76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