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伤鉴定书下来了,今天我自己去拿的,送到厂里去,厂里说不行,非要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寄的那份才可以,这样合理吗,我的那份给厂里不行吗,
2025-04-07 03:5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在拿到工伤鉴定书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并且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鉴定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鉴定或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了解其具体要求和理由,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