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交通事故开货车撞到别人房子,物价局已定价赔偿18000,那家人以我们的货车以及没有送出去的货物为要挟,一开始向我们家索要5万赔偿,两天之后他继续增加到了18万,镇公安局以及交警队协商多次都不松口,因怕车上货物过期而造成更多损失,我们找了市公安局以及交警队一起去,最后放了6万多放在交警队才得以把货物赎回来,货物价值是2万+,因物价局最后定的那边损失是18000,所以我们的保险只愿意承担赔偿18000,难道我们家要自己去垫那四万多吗???
2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事故导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您父亲的案件中,由于您们已经支付了部分赔偿金,并且货物的价值远低于补偿金额,因此您的父亲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合同的赔偿义务。 关于“家人以我们的货车以及没有送出去的货物为要挟”的说法,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正义原则,不利于解决问题。建议您与家人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对处理方式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