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这里上班3年半了,一直不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如何维权
回答数:569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签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此外,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786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13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