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12年12月到公司,中途只签两次劳动合同,2018年6月3日,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8月31日店关了,请问是否有赔偿,是怎样赔的
13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在您离职后,如果公司未及时与您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已经关闭,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在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 -如果公司未按期续签劳动合同并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工作,可能会存在违约责任,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培训费用返还。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也可能会有义务返还因为您提供的培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约定。 其他权益。 -除了上述提到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外,您还可以考虑是否还有其他权利,例如针对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如未按时续签劳动合同)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申诉或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将依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决定。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