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十年了,当年法律判给每月200元的抚养费,但是现在我孩子高中了,生活费用我承担不起,是否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费用
2024-10-15 12: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无法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另一方可以考虑调整抚养费的标准或方式。 在您情况下,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调整抚养费的方式,如增加支付时间、金额或者改变支付方式等。同时,也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个问题。最终决定权在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