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离婚,孩子肩负人是我,开学时孩子的妈带孩子去学校报的名,到了礼拜天放假,孩子他妈把孩子接到她那里住。开学了孩子说不去读了,而且孩子妈帮孩子到学校把行礼拿回,回到他妈那的出租屋,然后把孩子留到出租屋,自己去省外打工,也没让我晓得孩子没上学住在她得出租屋,孩子就这样没人管。我到学校了解才知道孩子没上学,请问孩子妈的这种行为违法吗,我叫孩子回孩子又不想回我的行为算是遗弃未厂年人吗
2025-01-06 19:19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将子女遗弃,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亲子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和教育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父亲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相关义务。 然而,在您的情况中,您提到的情况似乎并不符合上述规定。您提到的“孩子不负责任”、“没有上学”等描述并不足以构成遗弃或不适当的行为。此外,如果您认为孩子在学校期间的表现不佳,您可以考虑通过与学校的沟通或者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直接采取措施对孩子的母亲进行指责。 总之,尽管存在一些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但目前的事实并不能完全证明孩子母亲的行为违反法律。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以理性和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