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在中介签了居间协议并交了购房意向金,中介在谈好条件后,代理买方将该意向金作为购房定金支付给了出售方。合法吗?买方现在想要回购房意向金,卖方可以不退吗?
2025-10-13 22: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对交易的条件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书面合同,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代表买方与卖方就购房事宜进行了谈判,并最终达成了购买意向,那么中介收取的购房意向金应该被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一部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可能会要求买方先行支付一定比例的意向金或定金,以确保双方能够顺利签约。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在中介处签署了居间协议,并且已经向中介缴纳了购房意向金,那么这部分款项通常被认为是双方之间的一种预付款项,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条款明确规定意向金不可以退还的情况。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退款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双方之间的协商情况。如果中介没有告知买方其有权要求退款,那么买方可能无法要求退款。但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违约,比如中介未能完成交易,那么买方有权要求中介退还意向金。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通过详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