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撞倒行人,造成盆骨骨折,住院49天,医药费44100元,车主全额垫付。出院后伤者自己去做伤残鉴定,结果是不够成份残。现在伤者除保险赔偿后,还要车主进行经济赔偿。请问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打管司车主需要赔吗?要赔多少?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两车相撞时,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由于司机已经全额垫付了医疗费用,并且伤者自身进行了伤残鉴定,因此伤者的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至于伤者要求的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这些费用通常属于人身伤害中的间接损失,可以向对方主张一定的补偿。但是,具体数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评估和谈判。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伤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需要经济赔偿,也不能忽视自己的权益。在协商过程中,伤者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就诊记录、发票、病历等,以增强自己的索赔力度。同时,伤者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等。 最终的赔偿金额需要经过详细计算和协商才能得出,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指导性意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