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出生就在本村户口一直未迁出,本有口粮田,2001年我结婚出嫁,对象是非农业户口,他的户口和身份证都暂时在我村,村里没经过我同意把我的口粮田收回了分给了别的村民,2001年底孩子出生户口也落在了我的户口本上,我俩这16年了村里的啥待遇也没有,请问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属于什么诉讼?村委会负责人不愿意协商解决,让我起诉,我该怎么办?求律师帮助?
2025-02-04 17:5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口粮田被收回。您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在没有征得您的同意的情况下,将您家的土地收回并分配给其他村民。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法中关于“一户一宅”原则的规定。 户口和身份证明归属。您与非农业户口的对象结婚后,孩子的户口也在您这里落户。然而,您的孩子是否享有与您同等的户籍权益,比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 村里的待遇问题。虽然您和配偶的孩子拥有户口和身份证明,但您目前并未享受到相应的村集体待遇。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问题以及村集体对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查阅有关土地管理、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确定自己所面临的具体权利或义务。 -收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证明、户口迁移手续、村集体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这些都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并按照其指导进行行动。同时,也可以尝试与村委会负责人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