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律师好:我2013年借给某企业十万元,该企业按年息百分之十二付息。本息已收回,现上纳审合认为息高要按年息百分之七计算,让多得退回去,是否合理
2025-03-31 00:3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您与该企业的借款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年利率为12%,且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则该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年利率12%支付利息。 如果您已经按照约定的年利率12%支付了利息,并且现在认为该息高需要调整至年利率7%,那么您可以要求该企业按照新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您在提出这一主张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息高的事实,并且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否则,您的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