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唐高速公路上,因为前方出交通事故堵车,前方正常行驶道上和慢速车道上停着卡车和火车,没有打双闪灯,在一百五十米外也没有设置警告标识,导致我们在正常行驶道上追尾,我们车里有一人死亡,但是现在听高速交警的意思是我们的全责!难道前面卡车和火车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2025-04-16 08: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如果车辆因故障或者事故需要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卡车和火车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开启危险警示灯或设置警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不构成免责条件。因此,您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您的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例如刹车系统失灵等,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议您向保险公司报案,收集相关证据并进行详细调查,以确定事故的责任比例。同时,如果您对事故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