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个店面做餐饮,但因为经营不善一直在亏,后来就稀释股份加入了几个股东,但还是没改变情况,又要按股份投资下去,我当时没钱,就没追加资金进去,合伙人通知我说我的股份没了,餐厅法人也改了,但是因为店面租赁合同是我签的,现在他们两个月没交房租了,我跟房东也打招呼了,有通知房东更改房屋租赁合同,不然就叫房东把店面封了也行,但房东不更改,还说以后有事不会找我,请问责任人是谁?
2025-06-12 02:37在您的情况下,责任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合同违约。由于您没有按照约定及时追加资金到合伙企业中去,导致店铺运营陷入困境。因此,您需要对店铺的亏损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金拖欠。如果店铺确实因您未履行出资义务而无法按时支付租金给房东,那么房东有权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能采取封店或其他措施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可能导致其他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民法典》第746条还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公司和其他组织列为第三人。”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合同是由房东与您签订的,房东也可以作为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您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建议您尽快联系房东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房东拒绝修改合同或执行封店等措施,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考虑到店铺运营的关键性,保持与房东的良好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双方能够找到一个平衡点,确保店铺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