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岁父母离异跟的父亲,但是从十二岁之后父亲就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而且家暴过我并把我撵出家门,当时报警了警察过来调解但并没有立案,被撵出家门后在老姑大姑和大爷家都寄住过,后来在外面打工大概三年没有足够的钱,还是母亲抚养的我,给我提供的房租。手里有一万五千块存在大姑手里,前年父亲告诉我装修好房子让我回家住,大姑就把我的一万五千块钱直接给了父亲装修,装修好后我住到今年,父亲喝酒就骂人还一直撵我走,和父亲没办法继续住下去。我今年25岁,我想请问可不可以起诉父亲拿到我12岁到18岁的抚养费,并且还给我当时装修的一万五千块钱?
2025-10-15 02:5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对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您已经成年,那么您的父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相应的抚养费。至于您提到的大姐夫装修房子的事情,由于该行为发生在您未满16周岁时,因此并不构成对您的抚养责任。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大姐夫将您之前存放在他处的15000元人民币转给您的父亲用于装修房子的问题,这属于不当得利,您可以要求返还该款项。不过,在此情况下,您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拥有该笔资金的所有权,以及大姐夫有不当获取该款项的行为。 总之,针对您目前的情况,建议您先与父亲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