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家析产协议书你好:父母是二人是再婚关系,母亲是有二个儿子在第一个丈夫过世后老父亲(杨发盈)看在有孙子份上给了块宅基地,父母二人在2004年建了二栋房产,一栋在97年建盖了二层名字是杨发盈(阿爷)在2004年新建加了二层共4层,这栋母亲本人去改了名字(继子)儿子(董)名字去贷款。在2004年建房时母亲二子之子文钦有4岁并写有名登记有权人,现在2007年长子之子(陶)出生,到现在2018年大的有18岁小的10岁了,小的陶要加名到共有人中,大的文钦母亲不乐意说要小的18岁时才同意加名,这房子是老人盖的,她说什么就怎么吗?陶)的母亲同意多给对方二间房但是必须办房屋共有权证或他项权利登记,对方不同
2025-07-27 04:03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分家析产协议书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如果一方不同意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则另一方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关于宅基地的问题,虽然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影响他们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因此,即使父母已经将宅基地赠予了一方,其他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宅基地,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禁止分割。 其次,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处分应当依法进行,且应当遵循公示原则。因此,在没有合法有效的继承或赠与等情况下,房产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即通过法院判决或其他法定程序确定房产归属。 最后,关于房屋共有权证或他项权利登记的问题,这是为了保护产权人的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以防止第三方干涉其所有权。但如果一方不同意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并且认为房产应该归自己所有,那么另一方可以拒绝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