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他之前是情侣关系,每次想分手都在纠缠我,跟他在一起一年半的时间我搬了三次家,可是每次他各种办法找到我,去年年底我有偷偷的帮出去了,可是在今年的3.8号,我在医院检查身体,被他找到,在医院里他打了我好几个巴掌,然后抢我手机跟包,在互相撕扯的过程中,包带撤断了,不小心打到了他的左眼眼睛,但是第一时间去医院看了,医药费我也承担了,目前的左眼的视力大概在0.3左右。在跟他交往的过程中,他有暴力倾向,每次吵架都会威胁我,我想咨询下,如果他去报案,我的责任是多少,会不会判刑,要赔偿多
2025-08-05 11:24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对方之间的纠纷已经导致了一定程度的身体伤害,这是非常不妥当的行为。如果您对这种行为感到不满,并且想要结束这段关系,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法律责任,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使用暴力手段控制另一方,可能构成家庭暴力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财产分割、赡养、抚养等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协商解决为主,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您可以在医疗机构开具医疗证明,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或者请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最好能够委托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