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以前因为生意跟一个50多岁的人打了起来,他先动的手。后来我们各自卖了30分钟左右的货,他儿子报警,警察来了,我去派出所录口供。而他没有出面。据说去医院了。然后录完我就回家了,口供录的他先动的手,现在他们家说鉴定二级轻伤,我有点担心,当初警察告诉我是民事案件,听说是肺部挫伤骨折。我请问一下。这个事情会变成刑事案件处理吗?
2024-09-22 07: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警方认为您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刑事案件。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由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评估和分析。 首先,由于您已经与对方达成协议并完成了调解过程,这意味着双方可能已同意不提起诉讼或在适当的情况下撤回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的行为被认为是不当的,也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 其次,虽然您声称对方的儿子报警,并且对方被送去了医院,但这些事件本身并不足以构成刑事指控。只有当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对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伤时,才会考虑将其转化为刑事案件。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肺部挫伤和骨折的情况,如果这些伤害确实存在并且严重,那么它们可以作为轻微的伤害来对待,而不是视为故意伤害罪的一部分。但是,这种类型的伤害通常不需要经过法庭审判即可得到解决。 总之,如果您对这次事件感到担忧,建议尽快联系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