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两年前离婚,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两个都判男方了,可是女孩一直想跟我,今天女儿打电话要求我再次起诉法院要她的抚养权,离婚那年女儿已经十周岁了,可是法院和家人都没有征求孩子意见,直接私下判了,女儿还说她要向法院写信,不知再次能不能起诉
16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应当基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孩子的年龄已经超过了十岁,并且孩子表示愿意与父亲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重新审理这个问题。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可以考虑再次提起诉讼。但是,在提出诉讼之前,请务必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处理此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