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各有一个公司,今年三月互相投资对方一定比例资金合作,三个月后因经营理念不同协商都同意分开,但公司资金已经变为货物,原合同说明一方放弃合作,另一方将根据当时营业额核算后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其运营的费用,但实际中甲方愿意按当时的公司资本核算折现给乙方,而乙方不愿折现给甲方,要求等合作时进的货卖完后再按比例给甲方。想让律师帮忙分析一下合同中:四、违约责任,中的第3条,是否支持放弃合作后应该立刻按当时的资产折现后按比例退给对方现金。(合同中的丙方是甲方的兄弟,按甲方意思算)
2021-05-1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