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公司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让加班,这属于被迫员工离职吗
2025-11-01 10:21在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不允许加班,可能会被视为强迫员工离职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休息和工作时间的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百percent的报酬。如果公司不允许加班,并且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么这种做法就可能导致员工被迫离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构成被迫离职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对员工进行了强迫性的工作安排等。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