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17岁,女。去年因为家里出了一些事着急用钱,找朋友的朋友写了一份借贷证明。以经营为由写的一份比较正式的欠条,两万块钱,百分之2的利息。说好的是第二天把钱给我,但是没给。我找他要的时候,他说没周转过来,以至于拖了一个月。后来,我直接说找他要欠条,他就说见面给我,现在出差。以至于到现在都没有给我,碍于朋友面子我没逼着要。可是我怕到时候他会拿着这份没有给我钱的假欠条来找我要钱,到时候我该怎么办?比如在要不回来这个欠条的情况下,这份欠条生效么?我当时因为着急家里的事,签名按手印,和身份证复印件都给他了
2021-07-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