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10岁5个月),从台阶上跳下来(上课老师拖堂,憋着尿,急着上厕所,所以没有中规中矩的走下楼梯)和刚下体育课小跑路过的小学弟(8岁)撞在一起,由于年纪小,倒下时小学弟用手撑住身体,导致手腕关节两处骨折,我弟没事。通过监控录像还原(视频内容如上述),学校定为我弟弟全责,认定正巧小跑路过的小学弟(小学弟爸爸是教师(任教于某中学)和校长相识)完全没责任,对方让我们支付(城市医疗保险与学生平安保险报销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还有出院后期的复检费用。另外,还提出住院期间每天100元的营养费,以及出院后找中医的全部费用,中医费用支付至痊愈。学校这么做合不合理?该担的责任我们不会推脱,只求公平公正。
2021-07-3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