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个已婚女人在男方省份同居,并养育了她的女儿二年零五个月,两人不同一个省,该在我本省起诉还是女方省份起诉?起诉应准备什么资料?只有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小孩幼儿园证明,出租房证明,人证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请回答:谢谢!
7天前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考虑的是双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如果您认为双方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基于其他原因在一起生活,例如经济利益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选择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还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并且必须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无论最终选择哪个法院起诉,都需要收集和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有) -子女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 -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财产分割、抚养权等方面的协议书或其他书面协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