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抵押汽车登记证借款7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还本金16000。到2017年3月期间虽然利息有逾期,但是每个月都有还。现2017年4月2日,借贷公司在未告知情况下偷偷牵走车辆,并在牵后告知。而后告知我必须结清全部费用才可以归还车辆。我让他把清单发给我,54000本金加上逾期费以及什么拖车费总的加起来7万5。我很诧异,这就差一句吃定我而已。此等做法算法明显就是觉得公司大法律完善允许内吗?恳请相关律师为我解答,并且教我如何处理。重要的是昨天还发一条什么我不配合结清程序。
2021-07-30 11:14